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奖项设置

一)金牌、银牌、铜牌和优胜奖。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,相应颁发金、银、铜牌,选手排名不并列。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/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,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。各地、行业部门参赛代表团获得奖牌情况不进行排名,组委会按行政区域顺序公布成绩,以金牌4分、银牌3分、铜牌2分、优胜奖1分计各参赛代表团成绩。

(二)全国技术能手和职业技能(专业技术)等级。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5名的选手(团队双人赛项前3名、三人赛项前2名),经核准授予“全国技术能手”称号。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,已具有技师(二级)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(一级)。专业技术类5个竞赛项目获得金、银、铜牌的选手,颁发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;获得优胜奖的选手,颁发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。职业技能(专业技术)等级证书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颁发。

(三其他奖励。为各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“参赛代表团最佳选手奖”,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各推荐1名优秀选手作为“西部技能之星”;为积极组织参赛、开展赛前选拔集训、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团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。